□郭鋒
  即將在今年10月召開的十八外接式硬碟屆四中全會,其主要議程是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建議把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劃時代立法工程、全面深化改革的標誌性立法成果、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大立法制度創新,正式提上黨和國家議事日程,最終實現中華民族百年民法典之夢。
  制定民法抗癌食物典可以使我國與大陸法係為主的一百多個國家的民事立法體系相對接,並實現中華民族百年民法典之夢
  人類文明史上第一部成文民法典是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又稱拿破侖民法典)。這部民法典和1900年實施的德國民法典被譽為劃時代的經典之作。特別是法國民法典的外接式硬碟世界影響力尤為突出。一些國家直接採用,一些國家以它為模式制定本國民法典,一些國家在編纂本國民法典時部分予以繼受。在亞洲,傳統上屬於大陸法系的日本、韓國都借鑒法、德制定了本國民法典。最近二十多年來,歐盟一直致力於起草統一的歐盟民法典的工作。
  民法典在歐洲誕生,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有兩條:其一,大革命時期自由、人權思想需要借助立法予以記載和表達。其二,維護固態硬碟國家主權、實現法治統一的需要。一個統一的國家必須有統一的法律。
  民法典是中華民族的百年法治夢想。清末變法,1911年曾完成大清民律草案;北洋政府在1924年至1925年完成了第二次民律草案;1931年中華民國頒佈中國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後為臺灣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於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起草民法,但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這些草案終未成典。1979年第四次起草民法典五易其稿後,改為制定民法通則,於1986年頒佈實施。2002年12月法工委首次將民法典草案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但鑒於民法典內容複雜,體外接式硬碟系龐大,學術觀點分歧,人大常委會決定先制定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在條件成熟後以此為基礎再研究制定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民族復興和國家統一始終是中國共產黨人背負的歷史使命和偉大夢想。與世界一百多個國家的民事立法體系相對接,並利用民法典的法治價值融合兩岸四地的法律文化觀、價值觀,對實現民族復興、促進國家統一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歷史經驗是最好的鏡鑒。一方面,我國已深深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潮流,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急需有更現代化的民事立法提升我國的制度優勢,增強我國的全球競爭力、影響力、領導力。制定民法典,可以助推最終形成與西方兩大法系分庭抗禮、互相輝映的中華法系。另一方面,在大中華經濟圈內,兩岸四地有四種民事立法,存在法律規定不一致和法律適用衝突。如果通過制定民法典盡可能融入相通的原則和制度,特別是在合同、侵權、知識產權、婚姻家庭、繼承等法域實現制度相同相似,客觀上必將擴大我國民法典的境外效力,使民法的理念、原則在兩岸四地實現融合貫通,從而為實現祖國統一、民族復興奠定堅實的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基礎。
  制定民法典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立法工程
  民法典是建設民主政治和法治國家的法律基石。中外政治、經濟與法律發展史充分說明,沒有高度發達、充分融入民法自由、平等、等價、誠實信用原則的商品交換和市場經濟,沒有科學化、體系化的私法制度,要在一個國家實行民主和法治是極其困難甚至不可能的。民法典中的人身權、財產權、當事人意思自治等制度是現代公民憲法權利的源泉,體現了現代法治以人為本的價值;民法典通過確認私權體系及其保護規則,能夠起到有效規範公權、依法行政的功效。制定民法典的過程,就是弘揚民法精神、普及民法理念、高揚民法旗幟的過程,歸根結底是進一步夯實國家法治大廈根基,助推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過程。當前,民法典的制定具有牢固的政治基礎和憲法基礎,把制定民法典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立法工程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民法典是五位一體建設的法治支撐和保障。在現階段,法治建設的神聖使命就是要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法治支撐和保障,使法治貫穿改革發展穩定全過程,覆蓋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各領域。因此,法治是五位一體建設的基礎和關鍵。民法作為基本私法,以其自由、平等、公平的核心理念,以誠實信用為帝王條款統率的諸多基本原則,以物權、債權、侵權行為、人格權為關鍵內容的科學制度,可以擔負起為五位一體建設提供民法支撐和保障的神聖使命。
  民法典是對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升華。儘管民法通則具有民法典的部分功能,但畢竟內容簡略,很多條款已經不符合時代需要。制定民法典,就是用科學合理、富有邏輯性和內在一致性的原則和體系整合現有民事單行法。如果在未來五年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完成民法典的制定頒行,對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發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成熟定型,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把制定民法典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標誌性立法成果,以私法“基本法”形式反映和鞏固我國改革開放取得的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
  全面深化改革開啟了我國全面推進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新階段,我們必須抓緊研究、部署、完成包括制定民法典在內的新的立法工作,充分發揮立法對改革成果的確認、對改革深化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民法典的制定和頒佈實施,將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標誌性立法成果。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的經濟發展成就為民法典作為私法“基本法”奠定了堅實基礎。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發展完善,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日益成熟,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已經普及定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越來越突出;國民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向前健康發展。這為民法典確認和規定民事主體平等原則、所有權保護制度、合同自由制度等奠定了堅實可靠的制度基礎。
  民法典以其“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原則和“分配正義”的價值功能,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發揮獨特作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然表現為法治現代化,表現為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表現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有必要把民法典的制定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核心要素,將民法“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本原則和“分配正義”的價值功能導入,形成國家治理、社會治理和發展經濟、保障民生的基本法治理念,從而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主動適應時代變化,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又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
  民法典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價值引導。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制定頒佈一部與時俱進、符合國情的民法典,以民法理念凝聚改革共識、規範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毫無疑義可以從制度上保障、引領市場經濟發展,為我國經濟騰飛、文化昌明、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定明確的法治方向。
  制定民法典是我國在新時期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權利的重大立法制度創新
  在現代法治體系中,民法是僅次於憲法的二級大法,法國法學家稱其為在“民事中實施的憲法”,是民事、經濟領域的“人權憲章”。民法通過賦予人以獨立地位,確立其主體性,使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從而推動著人的自我發展和完善。因此,民法典是私法領域落實憲法人權保障制度的基本法律。
  我國憲法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於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奠定了民法典保護個人權利的制度基礎。我國憲法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不受侵犯。三中全會決定從多方面、多維度列舉了各種人權保障措施,體現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法治精神。我國公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依法享有的廣泛權利和自由的制度基礎已經具備,當務之急是進一步通過民事、行政、刑事、訴訟程序等一系列部門法予以具體化和落實。
  應當把制定民法典作為我國在新時期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權利的重大立法制度創新。制定民法典的基本任務,就是要將憲法、三中全會決定中關於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理念和精神具體化、法治化。民法典的主要任務,一是要把民法通則、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單行法律中對公民人身權保護、基本民事權利的規定進一步類型化、重點化。可借鑒法國、德國、比利時、瑞士、西班牙等國在修訂民法典時重點對涉及家庭法、財產法和個人權利領域的制度進行改革與完善的經驗。還應當適應信息、網絡社會的需要,對網絡環境下的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供全面保護。二是應當通過對未成年人、禁治產人、殘疾人、老年人的特殊制度安排(如監護制度、代理制度),體現出民法的人文情懷和對人的終極關懷。三是要通過民法典關於自由平等、誠實信用、契約自由、意思自治的理念規定、制度設計,培養和造就具有民主法治意識的現代公民,使每一個公民都具有尊重他人私權意識、平等意識、契約意識、義務和責任意識,從而可以肩負起參與民主政治建設和法治國家建設的重任。
  (原標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現百年民法典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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